5月11日,江蘇金湖縣公安局黎城派出所聯合金南派出所,在轄區開展社會治安聯防聯控巡邏。
15時許,淮河入江水道附近一艘停靠在岸邊的漁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船上放置電捕器、魚簍、網兜等工具,嫌疑人正在操作電捕器非法電魚,巡邏民警兵分兩路,前后合圍快速出擊,成功抓獲非法捕撈嫌疑人孟某才、徐某琴,當場繳獲非法捕撈工具數件、漁獲物13公斤。
經訊問,孟某才二人明知淮河入江水道是禁捕水域,且現時期屬于禁漁期的情況下,仍攜帶工具在河道內電捕魚。
據交代,在4-5月期間,二人在該水域內使用同樣的方式,電捕魚80余斤。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蔣偉 朱遠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