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第三屆中國民營經濟法治保障研討會于北京朗琴國際大廈1119會議廳隆重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孫華璞,最高人民檢察院原一級高級檢察官王倫軒,中央紀委紀檢監察研究所原副所長、廉政法治研究專家姬廣勤,中央宣傳部出版物數據中心退休干部、廉政法治研究專家張鐵林,北京市公安局監所總隊副巡視員白宗順,中國商業股份制企業經濟聯合會崔林艷等領導蒞臨會議。
中國光彩養老事業促進中心書記曹江,知名法學家、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荊,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譚雄中,中國政法大學司法審判理論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王華,中國林促會生態城鎮工委主任張記明、中國長城綠化促進會專家組委會專家葛瑛、北京實嘉律師事務所主任郭宏博等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社團負責人、律師、民營企業家、法治媒體人等八十余名嘉賓出席活動。本屆研討會由西北大學客座教授、北京天道法律咨詢事務所主任李笑天主持。
中央紀委紀檢監察研究所原副所長、廉政法治研究專家姬廣勤在開幕致辭中強調,本次研討會旨在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穩固我國民營經濟的主體地位和法治環境,改善并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營商環境。與會領導、專家學者借此契機,從理論到實踐學用結合,通過對民營企業刑事、民事知名案例的分析,交流各地優化營商環境的創新實踐經驗,深入探討民營經濟法治保障的措施,對我國營商環境的改善和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充滿信心。
最高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孫華璞在題為《民營企業如何利用司法程序維護合法權益》的主旨演講中,就改善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問題闡述了以下三個方面:其一,應認真學習、正確理解、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視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必須在全社會達成共識。保護民營企業權益不能僅停留在口號層面,而需付諸實際行動,“既要做天上的悟者,又要做地上的行者”,如此才能將民營企業權益保護落到實處。其二,黨政機關應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司法人員應通過公正審理案件體現對民營企業的法律保障,在每一個涉及民營企業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審理中彰顯公平正義。同時,民營企業也應依法合規經營管理,降低企業運營中的法律風險,提高法律安全意識和自我法治保護能力。其三,廣大法律工作者和民營企業家都應具備大局觀。在經濟下行、社會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利益主體發生爭端的時期,要采取多種方式化解矛盾、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包括市場主體之間的磋商、人民調解、申請聽證、申請仲裁、司法調解與訴訟等。特別是在涉及“斷供房”“爛尾樓”等案件時,應盡量尋求低成本、多渠道、不激化矛盾的解決途徑。從國家治理、行政執法到司法程序的各個環節,都要體現對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平等保護,同時推進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
最高人民檢察院原一級高級檢察官王倫軒在題為《從法治角度談營商環境建設與民營經濟發展》的專題演講中談到,黨的二十大提出高質量發展,關鍵在于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目前,國家正在制定《民營企業促進法》,這表明我國民營經濟保障措施已納入法治建設軌道。然而,客觀來看,我國民營企業法治觀念不強,管理不夠規范,抗風險能力較弱。應從以下三個維度優化民營企業的營商環境:其一,完善并優化民營企業營商環境,法治保護要落地。國家層面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法治保障作為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生存成本高,無法與國企平等競爭,部分行業對民企的準入門檻較高,諸多因素導致民營企業優惠政策落地難,特別是在招投標、用工用地、財稅、貸款融資等政策以及法治環境方面仍有所欠缺。有些好政策未能落到實處,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深入企業宣傳政策、走訪企業,幫助企業解決職工子女上學難等具體問題。其二,政府行政執法應多一些提前警示,少一些事后處罰。司法機關在審理涉及民企案件時應堅持謙益性、包容性原則,以有效降低民企運營成本。其三,地方政府應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貼身、實在的服務。專家學者在調研中發現,上海青浦區、紹興上虞區的營商環境良好,執法機關執法規范,帶著服務意識執法,民營企業發展迅速且穩健。浙江一些地區政府建立民營企業法治服務中心,為民營企業提供一攬子行政事務與法律服務,深受當地民營企業贊譽。
北京市公安局監所總隊副巡視員白宗順做了題為《做實三件事,切實改善民營企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主題發言,重點探討了三個問題:一是黨風廉政建設;二是政府信用和契約精神;三是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只有做到這幾個方面,民營經濟營商環境才會得到根本改善,民企發展才會有穩定、持續、法治化的保障。
14日下午,中宣部出版數據中心退休干部、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廉政法制專家張鐵林做了《執法文明、司法公正是民營經濟法治環境的根本保障》的主題發言,涵蓋四個方面:其一,公正司法是新時代法治建設方針的重要內容;其二,司法公正是最重要的營商環境因素;其三,如何解決權力干預司法問題;其四,民營企業自身應提升法治意識和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
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犯罪學、刑法學專家張荊做了《規避風險 促進民企發展》的專題演講。通過對民營企業四個重點典型案例的點評,得出了以下五個思考心得:一是民營企業家需審時度勢,具有底線意識;二是民企異地投資要充分考察其投資環境;三是處理好政商關系至關重要;四是民營通過送紅包、給回扣等辦法擴展業務的傳統方式在“行賄受賄一起查”的刑法背景下存在巨大法律風險;五是期待未來《民營經濟促進法》能夠發揮規制行政權力濫用的作用,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西北大學客座教授、北京天道法律咨詢事務所主任李笑天發表了《企業家與公民維權思維與策略》的專題演講。首先,李笑天分析了法律對公民人生道路和企業家經營管理的重大影響。接著,詳細講述了企業家與公民的維權心態、路徑與策略,并結合真實生動的案例,詳細分享了公民和企業家依法維權的十大路徑和實操經驗,解決疑難復雜案件的四個側重點和關鍵分析流程,影響行政案件判決的關鍵因素,提出了一些實用、接地氣的方法與策略。李笑天的演講不僅飽含激情,而且充滿真知灼見,現場贏得了參會代表的多次掌聲。
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產學研工作委員會綜合部副主任徐國敬針對“營商環境與法律保障”主題談了自己參加本次研討會的體會。他表示,在此次研討會上,聆聽了司法界高層領導的講話和專家演講,受益匪淺,對民營經濟法治保障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包括國家現有法律政策的落實、文明執法與公正司法、監管與服務并重、治理與管理協同共進等。在今后的社團工作中,應更好地為全國民營企業提供智庫與法律服務,為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貢獻綿薄之力。
來自東北齊齊哈爾的70多歲民營企業家邱玉良現場分享了自己參會的感受。近六七年來,由于企業遭遇拆遷、搬遷,他的兩家公司失去了基本的經營條件,通過漫長的政府部門協調至今未能解決。來參會之前情緒非常低落,內心不斷自問“投資不過山海關”這句話為何會全國流行?浙江、廣東、江蘇的營商環境為何那么好?連中部地區的河南,還有經濟相對落后的江西都出臺了改變營商環境、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措施,可東北總是慢半拍。不過,他表示故土難離,雖然一把年紀仍想在自己家鄉再次創業。參會之后,他增加了信心,看到了未來的希望。同時,他邀請首都北京的法律專家到東北進行營商環境的專題調研,希望政府與社會各方協力,共同促進東北營商環境的改善。
第三屆民營經濟法治保障研討會結束后,部分與會領導和嘉賓在北京時代英杰經濟文化院貴賓室就本次研討會主題、三屆民營經濟法治保障論壇召開的背景、全國廉政法治建設研修班的發展歷程進行了交流。
第75期全國廉政法治建設研修班與第三屆中國民營經濟法治保障研討會同期舉行。12月14日參加民營經濟法治研討會的30多名代表于12月15日參加了第75期全國廉政法治建設研修班的普法培訓活動,由北京時代英杰經濟文化院院長助理袁海燕主持。
民意網主編、資深法務咨詢師朱以山主講《行政訴訟中原告的實用技巧和策略》,主要內容包括行政訴訟及其原告的概念、行政訴訟原告的主體資格、申請行政許可的程序、行政訴訟的訴辯策略、行政訴訟原告的舉證義務、原告代理人的庭審應對技巧等。
資深律師、普法培訓師李志勇做了《以案說法:企業刑事法律風險及防范》的專題講述。內容涵蓋:一是企業家要善于從其他人的案例中吸取教訓;二是民營企業腐敗與犯罪同生共長;三是深入剖析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的根源,包括治理結構缺陷、先天治理能力不足,管理機制疏漏、制度不完善之殤,合規建設滯后,監察力度不足的挑戰等;四是民營企業反腐敗制度的新構建等內容。
資深律師、普法講師張丹丹主講了《民法典合同編主要條款解讀》專題,包括《民法典》合同編概況、民法典合同編與合同法的法條對比、合同的八個要素、格式合同的無效條款、合同撤銷與變更的條件、民法典對合同相對性原則有何突破性規定、合同不成立,成立但不生效,與合同無效有何區別等二十多個涉及合同編的主要法條,結合案例進行了逐一闡述與解讀,同時提醒企業家簽約時應注意的法律風險。(周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