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有哪些?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促進我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落實扶持政策。逐項梳理現有生豬調出大縣、糧改飼、肉牛奶牛、糞污資源化利用、生豬良種補貼、動物防疫等政策,保障項目資金撥付到養殖場戶和相關企業。各地要理清歷史欠賬,制定項目資金撥付方案,于2024年1月底前撥付70%以上(2023年項目應撥資金于2024年1月底前全部撥付到位),2024年6月底前全部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各市、縣級政府)
二、實施養殖場貸款臨時性貼息政策。省財政統籌支持綠色食品業發展、設施農業貸款貼息等相關政策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牛羊規模養殖場和種畜禽場給予年利率不超過2%的臨時性貸款貼息。具體貼息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各市、縣級政府)
三、加大擔保和信貸支持力度。省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對從事畜牧養殖業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執行最優惠擔保費率,提供高效優質擔保服務。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共享畜牧行業管理數據,開發快捷高效、手續簡單、費率低的信用貸產品。擴大建設銀行“裕農快貸—豫農惠養殖”、農業銀行“智慧畜牧貸”、農商行“金燕養殖貸”等銀行金融機構畜牧業金融產品業務規模。(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
四、擴大畜禽保險覆蓋范圍。穩定奶牛、能繁母豬、育肥豬政策性保險業務,做到愿保盡保。鼓勵各地將蛋雞納入地方特色農產品政策性保險范圍,對符合獎補政策的,省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政策予以支持。保險公司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要應賠盡賠、足額理賠、早賠快賠。(責任單位: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
五、做好畜產品儲備調控工作。嚴格落實豬肉儲備調節機制,達到收儲啟動條件時應在一周內實施豬肉收儲。落實生鮮乳噴粉收儲政策,對收購生鮮乳因消化不完而進行噴粉儲存的乳品加工企業,省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各市、縣級政府)
六、支持養殖場降本增效。利用生豬調出大縣、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生產設施條件改善等涉牧資金,支持養殖場設施智能化、管理現代化改造。省財政統籌動物防疫資金,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和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的,按照每個不高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各市、縣級政府)
七、扶優培強龍頭企業。各地要對生產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的畜牧業龍頭企業,實行一對一服務,幫助企業紓難解困。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等項目重點向畜牧業龍頭企業傾斜,提升其帶動養殖場戶發展的能力。鼓勵縣級政府謀劃符合條件的畜牧業重大項目,積極爭取專項債券支持。對畜產品加工企業初加工環節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政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市、縣級政府)
八、開展“豫農優品天下行”活動。組織畜牧業企業成立推介團,到畜產品主銷區進行宣傳展銷,提升我省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借助豫滬合作、豫京合作和中原畜牧業交易博覽會等大型展會以及新媒體平臺,提升豫農優品的影響力和美譽度。(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各市、縣級政府)
九、提升市場監測預警能力。加強畜牧業生產監測體系建設,逐級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實行規模畜禽養殖場生產監測全覆蓋。強化農業農村、統計、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監測數據共享共用,研判生產形勢,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引導養殖場合理安排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各市、縣級政府)
十、強化資源要素保障。鼓勵利用荒山荒坡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畜牧養殖業。縣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免收或按最低標準征收新建、擴建養殖場用地耕地進出平衡費用。幫助符合條件的畜禽養殖場依法依規完善用地和環保手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各市、縣級政府)
十一、強化目標責任落實。各級要加強對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組織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重大事項,解決發展難題。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職責,確保畜牧業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各市、縣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