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零時,遵照中央軍委的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進駐香港,開始正式履行香港防務。根據《基本法》和《駐軍法》的規定,駐港部隊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必要時,應香港特區政府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協助特區政府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1997年7月1日零時,遵照中央軍委的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進駐香港,開始正式履行香港防務。根據《基本法》和《駐軍法》的規定,駐港部隊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必要時,應香港特區政府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協助特區政府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1998年1月2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率領特區高層官員參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赤柱軍營并向官兵拜年。
1998年1月2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率領特區高層官員參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赤柱軍營并向官兵拜年。
1998年10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國慶升旗禮,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49周年。
1998年10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國慶升旗禮,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49周年。
1998年10月15日—17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到北京向中央政府述職。10月17日,國務院總理朱镕基會見董建華。
199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公布《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從即日起生效。
1999年11月21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國務院總理朱镕基分別會見董建華。
1999年11月21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國務院總理朱镕基分別會見董建華。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正式掛牌。此前,199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名為該名。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正式掛牌。此前,199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名為該名。
2000年7月5日,中央軍委授予駐香港部隊步兵旅一營二連“香港駐軍模范紅二連”榮譽稱號命名大會在駐香港部隊舉行。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任于永波上將代表中央軍委宣讀了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署的命令,向二連頒發錦旗。
2000年7月5日,中央軍委授予駐香港部隊步兵旅一營二連“香港駐軍模范紅二連”榮譽稱號命名大會在駐香港部隊舉行。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任于永波上將代表中央軍委宣讀了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署的命令,向二連頒發錦旗。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抵達香港視察。期間,李瑞環會見董建華等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和司法機構的負責人及中央駐港機構和主要中資企業負責人。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抵達香港視察。期間,李瑞環會見董建華等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和司法機構的負責人及中央駐港機構和主要中資企業負責人。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抵達香港視察。期間,李瑞環會見董建華等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和司法機構的負責人及中央駐港機構和主要中資企業負責人。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華總商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成立100周年慶祝酒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到會致賀。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為香港中華總商會成立100周年題詞:“發揚愛國愛港優良傳統,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華總商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成立100周年慶祝酒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到會致賀。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為香港中華總商會成立100周年題詞:“發揚愛國愛港優良傳統,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華總商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成立100周年慶祝酒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到會致賀。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為香港中華總商會成立100周年題詞:“發揚愛國愛港優良傳統,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2002年6月28日,香港回歸祖國五周年前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接受媒體記者采訪,高度贊揚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董建華說,人民解放軍在香港駐軍體現國家主權,有著重大歷史意義。我們非常成功地落實了“一國兩制”,其中駐港部隊功不可沒。香港回歸后的實踐證明,駐港部隊是當之無愧的威武文明之師,是香港穩定繁榮的重要保證。特區政府舉辦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五周年酒會。
2002年6月28日,香港回歸祖國五周年前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接受媒體記者采訪,高度贊揚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董建華說,人民解放軍在香港駐軍體現國家主權,有著重大歷史意義。我們非常成功地落實了“一國兩制”,其中駐港部隊功不可沒。香港回歸后的實踐證明,駐港部隊是當之無愧的威武文明之師,是香港穩定繁榮的重要保證。特區政府舉辦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五周年酒會。
2002年6月27-28日,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向20多家香港媒體及內地駐港新聞機構記者開放陸海空三軍基地參觀采訪,讓香港傳媒的鏡頭首次對準例行的海陸空軍事演習。
2002年6月27-28日,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向20多家香港媒體及內地駐港新聞機構記者開放陸海空三軍基地參觀采訪,讓香港傳媒的鏡頭首次對準例行的海陸空軍事演習。
2004年8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首次公開閱兵,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高官、社會名流和眾多第二屆立法會議員在內的逾一萬五千名香港市民,在新界石崗軍營親眼目睹了陸海空三軍逾三千官兵參加的隊列操演。
2004年12月28日,國家測繪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政總署聯合開展的粵港陸地邊界地區大比例尺測圖項目通過驗收。這是中國首次將廣東和香港陸地邊界地區大比例尺地形圖聯合測制并統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識。
2004年12月28日,國家測繪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政總署聯合開展的粵港陸地邊界地區大比例尺測圖項目通過驗收。這是中國首次將廣東和香港陸地邊界地區大比例尺地形圖聯合測制并統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識。
2005年3月12日,國務院批準董建華辭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職務,由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署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職務。
2005年3月2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遞交有關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文件,建議若行政長官出缺,補選特首任期應為原任行政長官的余下任期。4月10日,國務院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出解釋。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確認補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原行政長官未任滿的剩余任期;同時還明確,2007年以后若出現行政長官缺位的情況,補選特首的任期則根據當時的行政長官具體產生辦法確定。4月29日,香港立法會完成審議《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
2005年3月2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遞交有關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文件,建議若行政長官出缺,補選特首任期應為原任行政長官的余下任期。4月10日,國務院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出解釋。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確認補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原行政長官未任滿的剩余任期;同時還明確,2007年以后若出現行政長官缺位的情況,補選特首的任期則根據當時的行政長官具體產生辦法確定。4月29日,香港立法會完成審議《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
2005年6月2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香港廳正式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宣誓就職。這是香港回歸8年來,首次有行政長官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北京宣誓就職。
2005年6月2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香港廳正式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宣誓就職。這是香港回歸8年來,首次有行政長官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北京宣誓就職。
2005年12月27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赴京向中央政府述職。
2006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提出的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游、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
2006年8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2007年3月25日,曾蔭權當選香港特區第三屆行政長官人選。4月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十次全體會議,簽署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職。
2007年3月25日,曾蔭權當選香港特區第三屆行政長官人選。4月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十次全體會議,簽署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職。
2007年6月6日,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出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體現、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保障。實踐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一國兩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基本法是一部經得起實踐檢驗的好法律。他強調,要深入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把“一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
2007年6月6日,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出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體現、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保障。實踐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一國兩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基本法是一部經得起實踐檢驗的好法律。他強調,要深入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把“一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咨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會議決定, 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2010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
2011年3月, “十二五”規劃綱要發布,港澳部分首次單獨成章。綱要指出,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支持香港成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和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
2011年8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
2011年8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
2012年6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在昂船洲軍營禮堂隆重集會,熱烈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和部隊進駐香港履行防務15周年,并表彰獎勵為駐軍建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2014年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闡明“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
2014年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闡明“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
2014年9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北京會見以黨主席葉劉淑儀女士為團長的香港新民黨訪京團全體成員。張德江希望新民黨繼續發揚愛國愛港、團結進取、有社會承擔的精神,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團結香港中產專業人士,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2014年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以董建華為團長的香港工商界專業界訪京團。強調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不變,將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推進香港民主發展,并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
2015年12月23日,習近平在中南海會見了來京述職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習近平強調,近年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出現了一些新情況。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全面準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2016年3月,中央公布“十三五”規劃中提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2016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已經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具有強大生命力。無論遇到什么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決心都絕不會動搖。我們將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職責,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2016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已經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具有強大生命力。無論遇到什么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決心都絕不會動搖。我們將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職責,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2017年3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4月11日,李克強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林鄭月娥,頒發了任命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78號令。2017年7月1日,林鄭月娥就職。
2017年3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4月11日,李克強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林鄭月娥,頒發了任命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78號令。2017年7月1日,林鄭月娥就職。